
日本分支机构设立方法
分公司成立的登记方面
分公司在法务局进行登记后,才能够开始进行营业宣传活动。但是外资企业注册分公司时,要求按照与此 外资企业的形态最为相似的日本法人登记的必要条件进行登记办理。选择一个形态最为相似的日本法人, 参照外资企业的章程、设立证明书、登记证明书等文件进行讨论研究从而整理出登记时需要做的事项。并 且,如果能够决定分公司的地址、驻日本的代表、分公司的成立时间、资产负债表的公告方法等的分公司 固有的登记事项的话,那么才能够把登记时该做的事项确定下来。
再者,在进行成立分公司的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与登记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这种证明文件必须是由外 资企业在本国具有相当权限的机关单位发放的。有效利用通过在日大使馆领事等认证之后的登记事项中的 宣誓书,是非常方便的。
分公司成立手续的流程
①整理分公司的登记事项;
②在法务局进行类似商号的调查;
③成立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日期可以选择任意日期);
④完成分公司成立相关的宣誓书;
⑤宣誓书通过在日大使馆的领事等方面的认证;
⑥去法务局进行分公司成立的登记申请和申报印章;
⑦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公司印章登记证明书;(时间约为登记申请2周以后);
⑧在银行以分公司名义开设户头;
※ 需要时间:分公司登记事项决定以后约一个月时间。
在日大使馆如果不承认日本国内的手续,则需要通过本国的公证人进行认证。
日子公司(日本法人)成立的登记方面
子公司要在法务局登记成立,登记申请日便是成立的日期,从这天开始便可以进行业务往来活动。在成立 子公司办理手续所必要的文件当中,有几个外资企业在本国应该准备的文件。包括外资企业的概要证明、 外资企业代表者的代表权限证明、外资企业代表者的亲笔签字证明等。
通常情况下需要用到外资企业的章程、成立证明、登记证明等公共文件和经过外资企业本国公证人认证的 宣誓书等文件。这是办理日本子公司的章程认证手续时所必要的条件。另外,向日本的金融机关申请发行 分公司(日本法人)的资本金保管及保管证明书的时候也会需要。资本金保管证明是一种把资本金总额汇 到受委托的金融组织所指定的特别户头上以后,由金融组织发行的证明。再者,经过认证的章程和资本金 保管证明是在进行分公司成立登记申请时必要的文件。
子公司(日本法人)成立手续的流程(株式会社)
①定好要成立的株式会社的概要内容;
②在法务局进行类似商号的调查;
③株式会社的章程做成;
④取得母公司的登记证明书及关于母公司概要的宣誓书,需要准备母公司代表者签字的宣誓书(宣誓书需 要经过本国公证人的认证);
⑤株式会社的章程需要通过公证人的认证;
⑥去银行办理发行资本金保管和保管证明书的申请;
⑦把株式会社的资本金汇到银行的特别户头;
⑧董事、代表董事及监查员等相关负责人的选举和任命;
⑨由董事及监查员进行成立手续合法性的调查;
⑩去法务局办理株式会社的成立登记申请(株式会社的成立日期)和公司印章的申报;
⑾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公司印章登录证明书(登记申请约2周以后);
⑿在银行以公司名义开设户头;
⒀向日本银行申请取得股份 (根据业务种类,需要在公司成立前申报);
※ 需要时间:公司成立概要决定以后约两个月时间。
⑴决定应该具备的成立概要包括:商号、总店所在地、事业目的、事业年度、资本金额度、股票的发行价额、 股票转让限制规定的设定、董事会的设置、董事和代表董事、董事的任期、出资者和出资额。
⑵在日本有住所的个人并且又是作为法人成立株式会社的发起人,外资企业在成立株式会社时,成为股份的 承担人(这被称为募集成立),这样的情况可以不用提供母公司的宣誓书。 这种情况,发起人和外资企业将株式会社成立时的股份予以分担,但是由于事后接受发起人持有股份的转让, 所以能够将株式会社建设成为100%的外资企业子公司。
⑶拥有日本国内的银行户头的个人,并且与法人共同出资成立株式会社的情况,没有必要必须在银行发行资 本金保管和保管证明书。这种情况下,只要能够提出把资本金缴纳给共同出资者的日本国内的银行户头,代 替银行发行资本金保管证明书,证明是通过株式会社的代表董事缴纳的资本金总额的书面性文件便可以了。
子公司(日本法人)成立手续的流程(合同制公司)
① 决定合同制公司的成立概要;
② 在法务局进行类似商号的调查;
③ 取得公司职员(出资者)的证明书(在本国):作为公司职员取得公司的登记证明书等的同时,需要准备 公司概要的宣誓书和具有公司代表者签名的宣誓书。(宣誓书需要经过本国公证人的认证);
④ 取得公司职员(出资者)的证明书(在日本的); 作为公司职员取得公司的登记证明书、个人证明书和 公司的印章证明书;
⑤ 完成合同制公司的章程制作;
⑥ 由公司职员缴纳在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金;
⑦ 去法务局办理合同制公司的成立登记申请(合同制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公司印章的申报;
⑧ 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公司印章登录证明书(登记申请约2周以后);
⑨ 在银行以公司名义开设户头;
⑩ 向日本银行申请取得所持股份 (根据业务种类,需要在公司成立前申报);
有限责任事业工会的成立登记
有限责任事业工会是 2人以上并且是以法人的身份,在有限责任事业工会签订合同,履行在合同中规定的出 资后,进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事业工会的运营方法由于不像株式会社那样被细微得进行了法定,所以, 在合同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合同事项的决定,成为工会成立中最重要的手续。并且,必须是居住在 日本的人或者是为了和日本法人一起成立工会,在日方和本国方面,需要注意一下有必要各自准备一些文件 资料。
有限责任事业工会成立手续的流程
① 决定有限责任事业工会的成立概要;
② 在法务局进行类似商号的调查;
③ 取得工会职员的证明书(在本国):成为工会职员取得公司的登记证明书等的同时需要准备公司概要的 宣誓书和具有公司代表者签名的宣誓书。(宣誓书需要经过本国公证人的认证);
④ 取得工会职员的证明书(在日本的); 成为公司职员取得公司的登记证明书、个人证明书和公司的印章 证明书;
⑤ 有限责任事业工会合同的签订;
⑥ 由工会职员缴纳在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金;
⑦ 去法务局办理有限责任事业工会的成立登记申请和工会印章的申报;
⑧ 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工会印章登录证明书(登记申请约2周以后);
⑨ 在银行以公司名义开设户头;
※ 需要时间:工会的概要决定以后约一个月时间。
决定应该具备的成立概要包括:名称、事务所所在地、事业目的、事业年度、工会职员及出资额、LLP合同 的效力发生日、存续期间等。
